一、建筑构造设计的基本原则如下:
1、结构坚固、耐久:
除按荷载大小及结构要求确定构件的基本断面尺寸外,对阳台、楼梯栏杆、顶棚、门窗与墙体的连接等构造设计,都必须保证建筑构、配件在使用时的安全。
2、满足建筑物的各项功能要求 :
进行建筑设计时,应根据建筑物所处的位置不同和使用性质的不同,进行相应的构造处理,以满足不同的使用功能要求。
3、美观大方:
除了建筑设计中的体型组合和立面处理影响建筑的形象外,一些建筑细部的构造设计也会影响建筑物的整体美观。
4、技术先进 :
进行建筑构造设计时,应大力改进传统的建筑方式,从材料、结构、施工等方面引入先进技术,并注意因地制宜。
5、合理降低造价:
在经济上注意降低建筑造价,降低材料的能源消耗,又必须保证工程质量,不能单纯追求效益而偷工减料。降低质量标准,应做到合理降低造价,即注重综合效益。也就是各种构造设计,均要注重整体建筑物的经济、社会和环境的三个效益之间的关系。
二、建筑构造建筑等级:
一级: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,适用于具有历史性、纪念性、代表性的重要建筑物;
二级:耐久年限为50年以上,适用于重要的公共建筑物;
三级:耐久年限为40~50年,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;
四级:耐久年限为15~40年,适用于普通的建筑物;
五级:耐久年限为15年以下,适用于简易建筑和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下的临时建筑。